法拍房价格比一般住宅低,很多人也想考虑买法拍房。但是如果法拍房里面有人住怎么办呢?是不是就不拍了呢?这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总之,房屋尽调工作要作好。
法拍房里面有人居住怎么办?
方法:选择让法院执行庭去执行,无需本人。为了进一步规范民事执行中的拍卖、变卖措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定。法院执行拍卖有人住可以通过相关法律程序来处理。
法院拍卖出去的物品需要变更手续的,变更生效后,你可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条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
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相关案例
1 法院负责清场的法拍房,真的没有问题吗?
今年五月份,木子小姐联系到我们,希望我们可以帮助她在上海买房子,这是她在上海的第一套房子,因此她对房子的品质要求较高。
恰巧,六月份的时候,我们在系统里监测到一套,品质与性价比都不错的房子,虽然这套房子有占用,但是公告中标明了法院清场。
尽调小组当时对这套房子的评价是这样的:这套房子有捡漏的机会,但是捡漏就意味着有风险,公告里虽标明包清场,可我们也不能掉以轻心。总的来讲,这套房子值得一试,我们建议木子小姐参拍。
有趣的是,这套房子很合木子小姐眼缘,我们将所有的情况告知木子小姐之后,她也不觉得有什么,并且对这套房子势在必行。
参拍当天,木子小姐第一把就直接加了50万,吓跑不少竞争者,最后也如愿以低于成交价20万的价格拍中了,并且税费各付。
由于有占用,法院又负责清场,我们也不好直接接触占用人,但是法务了解到,被执行人是房屋的产权人,但占用人是被执行人的母亲。这一点引起了法务的经验重视。
2 需要摸清情况,但不能有动作
相关情况我们虽然清楚,可为了以后的清场更顺利,我们建议木子小姐在拿到产证之前不要轻易与被执行人接触。原因如下:
一、如果被执行人知道买受人的信息,觉得买受人不懂法拍房其中的弯弯绕绕,比较好欺负,就会狮子大开口,索要更多的清场费用。
二、既然公告上标明“法院负责清场”,我们再贸然行动,如果事情发展不符合相关单位预期,我们很有可能会得不偿失,两边都不讨好。
三、对于木子小姐而言,拿到产证才是最重要的,先拿到产证,再进行清房交房,这才是一个合理的,安全的顺序。
紧赶慢赶的花了两个半月的时间,木子小姐拿到产证。这时候,我们也不再前怕狼后怕虎,直接开始行动起来。
3 拿到产证后,积极与法院沟通
业主拍卖的房子不腾房怎么办呢?我们先是联系到法院,表明房子已经顺利过户,想要核实一下房子占用的问题,催促法院尽快清场。每次沟通,法官都是忙得焦头烂额的状态,办公室的案件档案堆得到处都是,催的我们的律师也非常不好意思。
法官虽然也知道公告上写了法院负责清场,但确实也没空立马处理,只能答复再等等,或者建议我们先去协商看看。
我们的法务律师早已习惯这样的对话,在之后的每周,律师都会主动跟法官汇报目前的沟通进展,以及我们应该怎样配合解决。
占用人是一直居住在这里的,因为儿子在外欠债,房子被迫拍卖,心理上很难接受变动,因此才不配合清场。
我们律师也面对面聊了3次,但是每次都坚持要求非常高额的赔偿。但这些赔偿本来就不应该买受人来买单!
鉴于我们律师每次沟通的结果都及时反馈给了法院,出于人道主义立场,法院和申请执行人同意,可以为占用人在周边找了一处房屋并预付一年租金,协商她搬出去。
但即使这样,占用人还是拒绝配合清房。
4 协调不成,那就来硬的吧
在原先的计划中,离我们预估的交房时间也只剩1个月了,如果再不交房,我们就需要按照助拍协议赔付租金了。赔付事小,但影响到客户及其家人对法拍房的担忧和害怕。
对于有占用的房子,通常我们都会主张协商优先。因为每个人、每个家庭在一生中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坎,若非万不得已身不由己,很少有原本体面的有产阶级去做“无赖”的。
但沟通无效我们也不会做无谓的牺牲,由于之前每周都与法院跟进情况,所以整件事情法院都是知根知底的。我们提出申请法院出动法警后,没多久就同意了我们的申请。
事情到这里总算有一个比较圆满的结局,由于我们比约定交房时间还是超出了二十天,但木子小姐还是很客气没接受我们的租金赔偿。她原来以为公告上写着法院负责清场,一定就没问题,没想到还会这样曲折。
其实,即便公告上标明了“法院负责清场”,其过程也并不轻松。法拍房一旦是有占用的,解决起来就一定比空置的要复杂很多。
对于“有占用,法院包清场”的法拍房,我们建议,确认参拍且拍中后,应该立即着手过户事宜,其他操作一定要等到过户完成之后再说。
法拍房不是空房就不考虑?
据目前市场分析来看,大多数客户在挑选法拍房时,都会选择空置、无户口、无瑕疵的标的,但这类房子关注度高,参拍人数居多,最终的成交价有很大的可能会高于市价,其实这类房子的性价比并不高,并不建议大家去参拍。
相反,一些有占有、有户口或者有违建的房屋,这类的房子关注度低,性价比高,是非常值得参拍的。当然,在拍之前一定要请专业人士做好尽职调查,避免一些潜在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