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职业病防治工作,同四川眉山、彭州、郫县的企业进行了深入交流,下面进行了整理,做成职业病防治问题,让大家更好地了解职业卫生,做好企业EHS工作。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主要评价项目包括: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卫生现状评价、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检测、职业卫生现状评价检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事故性检测、监督性检测。
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
随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出台和实施,职业卫生检测评价业务,尤其是定期检测和现状评价出现了新的变化。整理如下:
1.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目录:
由原来的的“一般”、“较重”、“严重”变为“一般”、“严重”,去掉了“较重”的分类项目
依据《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最新)》
2.定期检测频率:
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单位,3年1次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单位,1年1次
必须由有资质的机构承担
未开展,可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检测频次可能会因危害申报要求而调整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卫健委令第5号)第二十条
3.职业卫生预评价: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都需要开展
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完成
不要求有资质的机构承担(但最好由职业卫生资质机构承担)
不需要行政部门审批、备案
需要组织评审
未开展的,可责令限期改正或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或停建
职业病防治法第17条和69条
4.防护设施设计: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都需要开展
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防护设计阶段完成
不要求有资质的机构承担(但最好由职业卫生资质机构承担)
不需要行政部门审批、备案
需要组织评审
不开展可警告、责令整改、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职业病防治法18条和69条
5.控制效果评价: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都需要开展
在竣工验收前完成
不要求有资质的机构承担(涉及的检测需要资质)
不需要行政部门审批、备案
需要组织评审
未开展的,可责令限期改正或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或关闭
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18条令
6.现状评价:
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单位,可不用开展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单位,3年1次
必须由有资质的机构承担
未开展,可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卫健委令第5号)第二十条,五十条令。
更多职业卫生知识常见问题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2、什么是职业病?
答: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宗旨和意义是什么?
答: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4.职业病防治方针政策。
答: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5.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哪些职业卫生要求?
答:
职业病危害因素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作业与非危险作业分离的原则;
配套有更衣室、洗浴间、孕妇休息室等卫生设施;
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的要求;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规定。
6、什么是建设项目?
答:新建、扩建、改建和建设项目、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
7、建设单位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应于何时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答:可行性论证阶段。
8、建设单位应向哪个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9、用人单位如何判断工作场所存在的危害是否属于《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
答: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列入目录的危害因素为职业病危害因素。
10、什么是三同时制?
答: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预算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11、劳动者应在何种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答: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进行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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